2012年10月30日 星期二

2012遊行之後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今天禮拜二,打開臉書,發現多篇討論2012同志遊行的議題。怎麼過了這些天直到現在才發酵?是大家終於從High完的高潮清醒了?之前說過今年的題目-「革命婚姻」太難,我還在思考!但我要伴侶權,起因很簡單;容我說個故事─

在醫院病房外,醫生悄悄地把我拉到一旁,說:「對不起!請你通知他(病危者)的家人,我們將把他轉到加護病房。」身為同志,要怎麼跟他的家人說出口:「我是你兒子的另一半,不好意思,要由我來通知您們他病危了?」面對你最愛的人無能為力的狀況,已經夠慘,還要在這種難堪的狀況下幫他出櫃,連決定要怎麼做才是對他最好的處置都做不到,竟然要把最愛的人交給那疏離到不聯絡的原生家庭才能決定去留?望著床上昏迷的另一半,醫療體系就是要堅持等對方家人到現場說明簽字後才能動手,對他們來說,我什麼都不是,即使我們彼此是生命中最愛、最重要的人。

這不是我親身的故事,只是前陣子生活中遇到這樣的例子,當下,感覺就是坐以待弊;如果今天是異性戀,有法律規範跟保障,很多事情簡單、快速地解決,但只因為是兩個人是同志,就只能束手無策?權利與義務是相對的,今天我要要求這份權利,必然要負起義務,只是連個頭在哪都不知道,要怎麼負責起?我曾說過要判斷你是否還愛著一個人,就試想當對方年老或躺在病床上,你願意把照顧他的權利交給別人嗎?如果答案是「否」,那就守護對方、愛著對方吧!這就是我定義的「愛」!

從台灣的X世代同志們開始大量步入中老年的階段來看,我上述的情況不會是永遠碰不到的問題,沒有婚姻、沒有家庭、沒有後代,台灣三少四壯的同志們,為自己老、病後的未來準備了多少?不管這次同志遊行是嘉年華會,還是社會運動,石頭丟進水裡,總會激起點漣漪;我並不奢求同志婚姻或伴侶權會在我有生之年到來,但我仍希望這顆種子會有蹦土而出的那天,一如三天前的遊行力量現在才發酵般。

⋯⋯「當不幸降臨在你或你愛的人身上時,你準備好了嗎?」
在遊行的嘉年華氣氛,或是夜夜笙歌的狂歡派對之餘,可以抽個十分鐘看完這段影片,It Could Happen To You 這也可能發生在你身上!!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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